铁力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美丽富饶的铁力,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南麓,东经127°38′20〃—129°24′10〃,北纬46°28′40〃—47°27′30〃,东西横跨140公里,南北纵越115公里。198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行政区划面积6620平方公里。总人口40.2万。铁力物华天宝,资源丰富,被誉为小兴安岭上的绿色宝库。境内山多林密,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木材总蓄积量为5800万立方米,珍贵树种有红松、落叶松、黄菠萝、水曲柳等,还有云杉、桦树、柞树等百余种树种。地下矿藏十分丰富,已探明有的60余种,其中有色金属、铅锌矿的储量约200万吨,黄金矿石储量约7万吨;非金属矿石有白云石、石灰石、玉石、大理石等。开发前景十分广阔。群山繁衍着东北虎、马鹿、黑熊、飞龙、山雉等240余种珍禽异兽。密林中还生长着山葡萄、猕猴桃、蘑菇、木耳、蕨菜、松籽、榛子等200余种山特产品,以及驰名中外的人参、刺五加、五味子、黄芪等500余种名贵中药材。境内河流纵横,草原肥沃,为发展绿色养殖业、种植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